6、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志愿者。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服现役的经历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退伍(复员)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3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626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3月2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zrl.scpz.cn)公布。
8、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报名时打印的《2013年彭州市市级部门及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如系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5、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