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入围体检对象,但拟入围体检对象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且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签订就业协议及入围体检;
(2)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在1:1以上(不含1:1)的,面试后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雷山县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分别为:
贵州大学报名点
时间: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招生就业处(中山园食堂三楼)
时间及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shan.gov.cn)和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lszwzx.gov.cn)上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抽调。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1:1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如学历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复检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lszwzx.gov.cn)上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