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核(政审)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是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是往届毕业生在考核中发现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五是经县引进急需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录(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符合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2013年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引进教育类教师岗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
七、有关事宜
(一)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引进的人才在我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0年,10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交违约金5万元,享受奖励资金全额退还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账户。
(三)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所产生的缺额及自动放弃的一律不予递补。
(四)本方案由县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856-7652691,7622874
陈女士15329367391 覃先生18008568168
张先生13595678178
监督电话:0856-7651192(石阡县监察局)
八、查询网址
(一)贵州大学就业工作平台:http://jobs.gzu.edu.cn/
(二)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三)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qxr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