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
考试考核地点:贵州大学
考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其他考生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湄潭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提取档案若需有关证明,请到湄潭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出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将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公务员的体检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由县招考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在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对新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故超过7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本次考试考核招聘过程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 085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2013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2013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