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审批
1、经公示7天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要求填写《聘用审批表》,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科审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用人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定级工资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转正定级。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纪律监督
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有关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按我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一本”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从引进当年起连续两年享受住房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引进人才的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在我县对口安置,其子女的落户、入学等问题,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办理。
2、本《方案》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科)0856-8222523(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监督电话:0856-8221674(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