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8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由黎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黎平县招考办公室”)负责。黎平县招考办公室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本《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5月2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县招考办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2)于2013年5月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现场报名期间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5月7日—10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外考生还须持本县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4、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现场报名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黎平县招考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