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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黎平县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7)

更新时间:2013-04-21 热度:1880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在安排工作岗位时,报考职位有多个单位的,根据拟聘用考生所报考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工作单位。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解除聘用。
所聘用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得参与其他招聘考试和调动。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查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

十一、未尽事宜由黎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23326

监督电话:0855-6221555

附:黎平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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