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毕业生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考生)1份、1寸免冠近照2张,直接到招聘单位或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毕业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相关资格证、1寸免冠近照、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考生)等资料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584328551@qq.com。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的,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待通知。
四、专业技能考评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试讲),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适应方面的能力水平。测试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测试要素、方式及时间另文公布。按照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选。(若与最后一名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专业技能考评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及时间另行确定)签就业协议的考生需按期毕业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到时间另文通知。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资格证的考生,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共科目笔试
根据岗位表要求,报考需要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岗位的考生报到无异议后,应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进行网络报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无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直接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