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善扶贫攻坚机制
(二十五)推进扶贫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加大财政扶贫和行业扶贫投入,继续推进“五大扶贫工程”,实施“六到农家”行动。扎实推进“四大片区”扶贫攻坚,加强片区外扶贫开发,以县为主体落实好扶贫政策。2014年减贫120万人,其中“四大片区”减贫60万人。
(二十六)创新扶贫攻坚机制。推动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相互促进,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小康建设。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工作,完善贫困农户信息系统,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扶贫到村到户。贫困县工作考核以减贫、农民增收、生态保护和公共服务为主要指标。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完善金融支持扶贫攻坚机制。
(二十七)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援藏的作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攻坚。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坚持干部驻村帮扶,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渠道。搭建信息平台,探索管理机制,规范社会扶贫,广泛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