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自动放弃考察政审的空缺岗位(该岗位自动放弃考察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可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7县(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7县区(工委)人社局(组织人事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7县(区)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招聘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附件2:安顺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