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广委发〔2008〕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邻水实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若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其他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单位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4万元。若聘用人员在邻水工作未满5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将收回聘用人员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
4、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5000元/年,硕士4000元/年。引进人才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galsrcb@126.com
电话:0826-3235583(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0826-3268937(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