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对其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聘用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四)咨询电话:0856-5235716(区人社局)
0856-5430838(区教育局)
0856-5222391(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专业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