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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绥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6-04-18 热度:1499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证书原件);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现役军人;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等发布《招考简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8日(9:00—16:3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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