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4)执行。报考人员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所学专业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
①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②报考者在选择职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职位要求相同,可以询问招聘单位予以了解,随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并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提交人工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审核合格考生即可报名。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切忌最后一天扎堆报名,以免对自身报名造成影响。
2.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期间,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
3.报名情况查询。报名缴费期间,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温馨提示:1.缴费过程中,报考人员确认银行卡扣费成功即为缴费成功,因银行系统会有一段时间的延迟情况,请报考人员适当延后查询报名系统缴费情况。
2.笔试、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招聘计划裁减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2.紧缺急需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未达1:3比例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不进行岗位调剂,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由系统自动为考生办理退费,除此情形外不予退费。
4.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布。
(六)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申请事项
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报考普洱市属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按管理权限到普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填写申请表格,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到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各县(区)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