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七、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人员的处理
(一)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该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就业的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在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三)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普洱市西盟县投资审计中心委托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阶段工作,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由普洱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报考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进场。考生防疫要求具体见《考生防疫须知》(附件7)。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