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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市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3-02-18 热度:1127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区(工委)人社局(组织人事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由聘用单位填报《安顺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 “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研究确定。

附件:安顺市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下载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本人到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0853-3525070(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0853-3460221(西秀区)

0853-4226315(平坝县)

0853-8222770(普定县)

0853-6220062(镇宁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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