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或岗位类报考,报名前须慎重考虑报考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确需更改报考岗位的情形除外)。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4,A4纸打印)。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报名表》下方标注的“填表说明”,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考务费150元;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赤水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职建筑教师、旅游与酒店教师、电子电工教师、汽修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和2013年已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往届考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7)报考放宽学历、年龄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前述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共青团赤水市委员会出具的服务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情况、在岗情况等内容),其中离岗且取得服务证的人员须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中共赤水市委组织部或赤水市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在岗情况等内容)。
6、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以报名截止时符合报考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日内(即3月4日17:30前)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若本人不改报或逾期未改报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准考证发放及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缴费发票原件。报考教师岗位的,在赤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底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报考其它岗位的,在赤水市劳动力市场(黔北商场内)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