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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水市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3-02-20 热度:950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预选岗

体检合格后,报考同一岗位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限时参加预选岗。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的,抽签决定预选岗先后次序。

考生通过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后,其预选岗有效;反之,预选岗无效。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审其报考资格,形成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用人单位并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考生放弃考核(政审)资格;

2、本《简章》第一条第(四)项所列人员;

3、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4、2013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赤水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职建筑教师、旅游与酒店教师、电子电工教师、汽修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的2013届毕业生或2013年已申报教师资格的往届考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

6、经赤水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考核(政审)资格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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