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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水市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3-02-20 热度:950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星期天)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4)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或岗位类实际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的,计入开考比例,其成绩按“0”分计算。因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也可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以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因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比例的,相应岗位总成绩优胜者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或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赤水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于体检结束后的2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检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查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捺印确认;体检人员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捺印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据此确认检查和复查结果。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带考试准考证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经查验后才能参加;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不重复通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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