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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三台县2013年上半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3-03-27 热度:755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体检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于2013年6月1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三台政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计生部门、所在单位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三台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未被反映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职业资格证(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资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资料报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聘用者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三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办理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三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三台县201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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