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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平武县2013年上半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更新时间:2013-03-27 热度:739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日,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028-85141851)。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29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3月29日至4月10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3年4月10日前(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绵阳市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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