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30日9:00至8月2日16:00期间,登陆“乌当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点击“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系统入口”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日上午9:00至11:30;报考B类岗位的需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13年8月3日下午2:30至4: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总分)。
六、成绩公布及受理查分
1.笔试考试成绩于2013年8月20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2.受理查分。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乌当区行政综合大楼十楼1011室)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只查询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3. 公布成绩排名。考生成绩排名于2013年8月27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总分)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含)以内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决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的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4张;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