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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乌当区2013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6)

更新时间:2013-07-11 热度:1060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布置,招聘单位及其各聘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各聘用单位写出情况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其中本区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要在所在服务地、乡(镇)及社区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聘用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用人员将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为期5年的服务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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