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兴仁县各村(农村社区)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四项目人员”除外)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不限制专业,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定向招聘的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学历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卫生护理专业、幼儿师范类专业、水利专业可放宽至中专(中职、职高)。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兴仁县户籍1997-2001年统招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三)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因其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训诫记录在案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六)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七)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八)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九)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十)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1日至5 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