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澜沧县人社局:0879-7221240
澜沧县教育局:0879-7233090
澜沧县卫生局:0879-7221906
澜沧县林业局:0879-7234751
澜沧县酒井乡人民政府:0879-7666023
澜沧县竹塘乡人民政府:0879-7581035
澜沧县南岭乡人民政府:0879-7636301
七、体检、考核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引进人员到县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工作由拟聘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