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类型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科目:
1.报考定向招聘村干的职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报考其他和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