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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里市2013年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

更新时间:2013-03-03 热度:1096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如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尚未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作为待定考察对象,等其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后再进行考察,对待定考察对象在2013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所需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人员。

(五)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人员。

(八)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九)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lrl.gov.cn)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及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确认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专项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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