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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3)

更新时间:2013-03-23 热度:664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5、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和现实表现情况的考核,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成引进考核小组,开展政审考核等工作。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该职位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和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工作岗位。聘用时间自下文聘用之日算起。

五、待遇

聘期在五年以上、且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协议的急需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并发放每月生活补助。其标准为:(1)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奖励安家补助费5万元;并由财政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自引进之日起连续发放5年;(2)属我区紧缺急需专业的“211”、“985”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奖励安家补助费2万元。

引进人才五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工作;因个人原因,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工作的,须交纳违约金2万元,享受安家费补助的,应全额返还区财政奖励的安家补助费。其他相关待遇按照《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引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由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组成引进人才工作组负责具体引进工作。

(二)引进人员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凡符合本方案引进人员,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引进单位在报名过程中资格审查不严,或协助引进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人才工作人员与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3524715

监督电话:万山区纪委、监察局:0856-35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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