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需持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所明确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试用期间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谈、测评)
1、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面谈、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面谈、测评)内容由施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面试(面谈、测评)工作在施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面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测评)分专业进行。
(1)对博士报考者,采取直接面谈(考核)方式进行。
(2)对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报名应聘的考生,一般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我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
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测评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谈测试,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