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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一号文件全文之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更新时间:2015-02-14 热度:2462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四)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使用涉农资金,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县级政府要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业资金。新增农业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主产区倾斜。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加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财政保费补贴目录。赋予县级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的充分自主权,在符合总体规划和关键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省、市两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改革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办法。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大力推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推行民办公助方式,突出农民在支农项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开展农民负担问题整治。

(十五)完善农民利益分享机制。支持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等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产业基地(园区)+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和联合,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完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财政补助项目,探索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的具体实现形式。

(十六)培育农民增收新型业态。推进农业与休闲体验、文化创意相融合,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大力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拓展民宿经济、休闲养生等新型业态,协同推进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发展旅游业。研究出台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支持高效特色产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高端农产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牛羊富民工程和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

(十七)大力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春潮行动”“春风行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正常增长的长效机制。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支持务工返乡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农业科技人员等从事农业开发的政策。发展农村特色手工业,支持农民居家就业创业。拓宽财产性增收渠道,引导农户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房屋等财产利用方式,鼓励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引导农民增强理财意识,提高闲散资金收益。

(十八)加大助农增收工作力度。落实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支持县(市、区)培育助农增收支撑产业,探索增收困难户增收项目到户新机制。用好农民增收工作负责制考核结果,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中加大对助农增收工作先进县(市、区)的支持力度。2015年力争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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