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办公室负责对社会进行公示。
(七)聘用审批
1、公示期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呈送主管部门审核;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聘用人员定岗,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
2、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合格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德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从事招聘、审查等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事业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0856-8523073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0856-8523023
(二)监督电话
德江县监察局:0856-8532126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8523007